对于任何可能对
仲裁裁决持有异议的
当事人,他们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第15日开始,具备提
起诉讼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这内的时间段内未能发起
诉讼,则意味着该仲裁裁决已经正式产生法律效应。
此外,劳动仲裁及其他类型的经济仲裁在此处的规则并不完全相同。
关于劳动仲裁,当
劳动者觉得仲裁裁决结果存在不公,他们有权力在接到仲裁裁决书后的第15天内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进行起诉,那么仲裁裁决将自动生效。
然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他们对终局裁决结果不满,必须符合特定的法定条件,才能够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后的第30天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裁决的申请。
至于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同样需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第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