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决定解散之际,
经济补偿金的核算将主要根据员工在该企业中所积累的工作年资以及其薪水水平来确定。
具体来说,
经济补偿的额度需按照员工在当前雇佣单位所服务的期限作为依据进行计算,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
若员工在过去的六个月内未达到一整年的工作时间,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那些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仅能得到半个月的薪水作为补偿。
在此过程中,我们所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薪酬。
如果员工的月工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三倍,那么向他们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进行计算,同时,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