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束职业生涯之后选择再次投入就业市场,却不幸在工作期间受伤,那么是否有资格获得相应的补偿呢?这需要考虑到不同的情形。
若您在
退休之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了正式的劳动
雇佣关系,那么在此过程中所受的伤害便可以依照
工伤保险制度中的规定予以赔付。
然而,倘若您与新公司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属于劳务性质而非
劳动关系,则通常无法被判定为
工伤,而只能依据人身
损害赔偿的法律
法规来主张您的权益。
如何进行界定?关键在于考量双方对于各自的
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及其实际履行的状况。
例如,工作延续性的长短、管理方式的特点以及报酬支付的方式等等。
若确认为
劳务关系,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包括
医疗费、
护理费、
误工费以及
残疾赔偿金在内的各项
经济损失。
具体的
赔偿额度将由您受伤的严重程度、治疗所需的花费、以及误工损失等各种因素综合决定。
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建议您及时搜集并保存好有关的
证据材料,诸如工作的认证文件、发生
意外伤害时的现场证据以及医疗记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