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妇期间遭到用人单位解雇的,无疑是违反
劳动法规定的
解除劳动关系行为。
所谓的"三期",即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
如果在孕期遭受到解雇,员工所应得到的
赔偿金额应当按照
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来进行计算。
而关于经济补偿金方面,其具体的计算方式取决于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
至于孕期工资的计算,则应该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来发放。
产期工资通常包含了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两大类,其中生育津贴是以用人单位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计算;倘若生育津贴的金额低于该员工本人的工资标准,那么差额部分就应当由用人单位全数弥补。
此外,哺乳期工资原则上不能低于原来薪资的百分之八十。
总而言之,若是在孕期遭到解雇,那么您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上述各项应得的工资以及
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