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是涉及到
拖欠工人
工资这一问题,派出所通常并不会直接进行介入处理。
这类
纠纷往往属于劳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劳动
仲裁机关的职权范畴之内。
劳动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力依法对雇主单位的劳动
违法违规行为展开调查和处理,并有权责令其支付所欠付的工人工资。
如果劳动监督管理部门经过处理之后,雇主单位仍然拒绝支付所欠工资的话,那么该企业就有可能被定义为故意不支付劳务报酬罪,这时公安机关才会正式介入处理。
因此,建议您首先尝试向劳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机关提
起诉讼。
劳动仲裁乃是解决
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之一。
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劳动合同、工资单据、考勤记录等等,以此来证实雇主单位确实存在
拖欠工资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