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雇佣方未能给出合理的解聘理由便解散了受雇者,那么遭受损失的人有权寻求应有的
经济赔偿。标准的做法通常是根据
受害人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经济补偿金额,具体来说就是,当受雇人员
入职满一年后,其所获得的
经济补偿将依据该员工一整个月的薪资进行计算;但如果受雇者的工作年限刚满半年,尚未达到一年,那么这期间所获得的经济补偿将依照一整年来计算。
然而,如果是由于受雇者在工作中存在过失,导致了公司的解雇行为,此时受雇者则不被授予任何形式的
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