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拖欠款项所引发的
司法诉讼,委托律师进行
代理时的收费准则如下:
首先,
债权人可先行支付一定数额的服务费用,待成功
追回欠款后,再依据追回款项的金额按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用 (通常为10%-50%区间);
其次,如债权人决定不支付任何前期费用,律师将根据追回欠款的金额按较大比例收费 (同样为20%-50%区间)。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