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动者是否享有领取
工资权利的问题,必须明确的是,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
劳动报酬。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基于劳动者实际参与工作的天数,以及与之签订的
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并在此基础上在解除劳动合约时一并结算支付薪资。无论劳动者为企业服务的时间持续多长,即便仅仅是担任了一天的工作职务,只要其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未出现任何
违约行为,那么雇主就必须全额发放薪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
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
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