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之际,若此情况由雇主方主动终止所导致,那么该名员工是可以申请领取
失业补助金的。
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失业人员有权通过
失业保险基金获发相应的
失业保险金:
首先,在此之前工作单位及个人需共同缴纳满至少为期一年的失业保险费用;
其次,非
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被迫失业状况;
最后,必须经过失业登记程序,同时应有明确的求职意向。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