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认您已被解雇:
首先,您需要提供直接或间接的解雇证明,如书面通知或通告等相关文件。
其次,如果您无法获得这些
证据,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索取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该文件中应明确说明
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并要求用人单位协助您完成档案及
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此外,您还应该妥善保存与工作交接有关的所有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