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未予
续签所产生
赔偿事宜简述如下:
当劳动
合同逾期届满且倘若企业无意续签合约时,原则上无需对
劳动者支付额外
赔偿金。
然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企业需对其进行适当补偿。
具体而言,劳动者在同一公司的连续服务年限每增加一年,企业便须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助;在六个月以上、不足一整年的情况下,则将缴费期按一整年来计算;若服务时间尚短于六个月,那么企业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助。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
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