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贵司未能在与
劳动者建立
劳务关系之日起的第一个月内完成签署
劳动合同事宜的,该名劳动者可依法向所在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同时有权请求贵司支付双倍的薪酬作为补偿。
关于公司疏于
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劳动者应当主动提出要求,敦促用人单位方面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倘若用人单位坚持拒绝签约的话,该劳动者即可申请通过劳动
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并索回
双倍工资的
赔偿款。
此外,作为雇主的贵公司未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
法规,也是对
当事人基本利益的严重侵犯。
目前,若需
补签劳动合同以维护合法权益,亦是可行之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
证言等。
其中,
(一)
(二)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