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您不幸处于
失业金尚未领取完毕的阶段,然而在这段时间内幸运地找到新的工作机会,那么此时便需要首先前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切断享受
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应手续。
随后,新生涯中的雇主将会依照正常规定流程为您启动
社保项目的缴纳。
对于尚未完全领取的失业津贴,应将其积攒并整合至后续失业金领取周期之中,这意味着您在下一次遭遇失业情形之际,依然具备
领取失业金的资格。
然而需特别留意的是,鉴于各地政策细则各有差异,如若仍有疑问,建议您向当地社保主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与了解。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