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员工在怀孕后出现自然流产现象的情况下,其所供职的工作单位须依据相关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其批准一定期限的
产假休息日期。
若孕妇妊娠期未满四个月而产生流产症状,应遵从医疗专家团队的建议,获得15日至30日不等的产假;
倘若孕妇怀孕已超过四个月并发生流产现象,则需享有42日的法定产假。
在此期间,员工原有的薪酬待遇将会继续得到
保证。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