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劳务派遣过程中的
工伤处理流程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首先,务必要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将受伤害员工送往指定
医疗机构进行及时救治;
其次,依据受伤者的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及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最后,根据所获的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依规足额支付相应的
赔偿费用。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
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