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在年度之初即遭解职辞退,那么其应得
年终奖金将不予发放;
如若员工于年末阶段辞去工作,那么其应当享有的年终奖金依旧能够得到正常支付。
所谓的年终奖,是指每年年末时,企业为激励全体员工而发放的无上限的奖项。
关于是否发放年终奖、如何进行发放等事项,均需依据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或与员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进行明确规定。
因此,当员工面临
被辞退的窘境之时,他们能否获得年终奖金,以及具体能够拿到多少奖金,都需要参照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规定,或者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来予以界定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