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勤的路途中,遭到并非由自身主要导致的车祸受伤甚致死亡的情况下,被认定为属于
工伤范畴。
工伤乃是工作损害之略称,又称为职场所遭受的伤害,即表示于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在环境的突变及外来因素的直接冲击,引发了身体组织的突然且意外性的损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