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时,若未购买相应的
社会保险,您可采取如下几种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建议您主动与所属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协商;
其次,您有权将相关情况反映至用人单位所驻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最后,若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
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