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在职场生涯中所面临的薪酬问题难以得到妥善解决,我们
首先诚挚地建议您尝试通过与雇主展开建设性且友好的对话以及协商来解决这些问题。同时,您可以考虑向本地的
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递交正式的书面申请,以便得到他们的专业援助和公正调解。
此外,您亦可借助工会组织的力量和支持,他们往往会竭尽全力保护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然而,若以上所有措施皆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您仍有权利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
申诉书,以期获得公正、公平的
仲裁裁决。
最后,若情况严重或对上述途径均感到不满,您同样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并反馈相关信息。除此之外,还有诸多其他可行的途径供您参考。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