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关系专题 > 最长期限六个月不给转正的孕妇有补偿吗

最长期限六个月不给转正的孕妇有补偿吗

针对怀孕员工辞退所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与员工的工作年限有着密切关联。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对孕期女性进行解雇通常会被视为非法行为,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相当于正常的经济补偿金额的双倍。而具体的经济补偿金额则按照员工在该公司服务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员工在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的情况下离职,那么将按照一年的时间来计算经济补偿金额;若员工的服务期不足六个月,则只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新修订:2024-07-1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