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患者陪护人员待遇
工资计算办法如下:治疗过程中,
护理费用将按照护理所需人力数量进行计算,每位护理人员每月均有相应薪酬发放;而薪酬具体金额则由用人单位与伤患职工或其
家属通过洽谈协商来定夺;
在此基础上,最低支付额度须
保证不低于本地区
最低工资标准。直至
医疗期限结束为止,对于生活无法自理的工伤病员而言,如果处于
停工留薪期且需陪伴护理的情况下,由所属用人单位承担这部分责任及相关护理成本。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
伤残等级并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