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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如何要求公司人走账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明确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一次性全额支付员工的薪酬,禁止任何形式的克扣和无理拖欠雇员薪资行为。对于那些蓄意或无端拖欠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相关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勒令其在指定期限内支付,若员工所获薪酬低于本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则需补充发放差额款项;如逾期仍未支付,则需依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比例,额外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此外,用人单位还须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时,向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对于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有责任妥善保管,至少保留两年以供查询。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最新修订: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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