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认为当前的薪酬水平未能体现出您应得的价值与贡献,您完全有权利向用人单位提出加薪申请以期获得更为合理的待遇。
然而,请注意,用人单位也拥有合法拒绝此请求的权益。当涉及到
劳动合同时,请允许我再次提醒,无论续约或解除合约,都必须在保持原有条款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决策。如果因协商加薪事宜未果,导致员工无法继续缔结该项协议,那么用人单位无需为此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