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员工而言,在
入职后的十日内离职将无法获得相应的薪酬支付,这便构成了一种
违法行为。
因此,有关员工在面对此情况时,可采取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争取到应得的报酬:
首先,可尝试与所属单位展开沟通和协商,以求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其次,他们也有权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寻求法律援助;
再者,他们也可以向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交诉求,希望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纷争;
此外,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也是可行的维权手段之一;
若仍未能取得满意结果,员工还可向工会等机构咨询,寻求更全面的支持及帮助;
最后,其他有效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几点,均需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