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用人单位的正式劝退通知时,
劳动者应当慎重对待,但同时务必坚决拒绝自行离职的决定。
即使用人单位口头答应了此事,我们仍需谨慎行事,因为在法律上,我们必须具备确切的
证据来验证用人单位确实同意劳动者可以暂时停止工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许多用人机构的内部规章制度都规定,若员工连续无故缺勤三日或更长时间,即被视为对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违背,此时,用人单位便拥有合法权力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
雇佣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