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书面授权或事后明确追认,劳动合同有效,劳动者可正常按合同履行权利义务。
(二)未经授权但劳动者知晓且长期未异议并接受履行,可能默认合同效力,劳动者若不想继续认可合同,应及时提出异议。
(三)既未授权、未追认且不知情,代签行为对劳动者无效,劳动者可收集未授权、不知情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1.劳动合同代签且已缴社保,效力分情况定。若代签有劳动者书面授权或事后明确追认,合同有效,因其认可内容。
2.未经授权代签,劳动者知晓却长期未异议,还正常工作领工资,可能默认合同效力。
3.既无授权又未追认且不知情,代签对劳动者无效。社保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但不等同认可合同。劳动者可仲裁或诉讼维权。
结论:
劳动合同被代签且已缴社保,其效力分三种情况,经书面授权或事后追认则有效;未经授权但劳动者以实际行为默认也可能有效;既未授权、追认且不知情则对劳动者不发生效力。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代签行为有劳动者书面授权或者事后得到劳动者明确追认时,意味着劳动者认可合同内容,合同自然有效。若未经授权代签,劳动者知道代签情况却长期未提异议,还正常工作、领取工资等,这种实际履行行为可能被视为默认合同效力。而若劳动者既没授权、事后也未追认,并且对此不知情,代签行为对劳动者就不产生效力。虽然已缴纳社保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不能直接认定劳动者认可代签合同。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合同无效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劳动合同代签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劳动合同被代签且已缴社保,效力需按不同情形确定。经劳动者书面授权或事后明确追认的代签合同有效,体现了劳动者对合同内容的认可。
2.未经授权代签,但劳动者知晓且长期未提异议,还正常工作、领工资等,以实际行为默认合同效力,合同也可能被认定有效。
3.劳动者既未授权、未追认且不知情时,代签行为对其不发生效力。已缴社保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却不能等同于认可代签合同。
解决措施和建议:劳动者若遇到未授权代签且不知情的情况,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合同无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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