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
法规规定,那些在同年7月份结束
劳动合同期限达到十年之久的员工,将享有长达十天的有薪假期。
但是对于在满十年之前的年份里尚处于服务期内的人员来说,其
年假则仅能享受五天的带薪休假待遇。
另外,现行法例明文规定,若
劳动者在过去的职业生涯中已经积累了一年至不足十年的工作经历(此时的年数为5天),或已经拥有了超过十年而不足二十年的工作历程(此时的年数升为10天),均有权享受到相应天数的年假。《职工带薪
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
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
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
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