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
逾期未缴纳相应的
社保费用时,作为员工的您有权利向当地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告发并请求协助。
在经过官方调查核实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机构将强制要求相关公司必须按照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或补齐所
拖欠的社会保障资金;
同时,针对这种未按时缴纳的情况,将从应缴而未缴的那一天开始,按每天万分之五的比例收取
滞纳金。
若此时相关企业仍然无动于衷、拒不缴纳社会保障基金,那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该行政部门有权对其处以欠缴总额1倍至3倍罚款,以示严肃处理。《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