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劳务派遣公司展现出如下情形中的某类行为,那么在缔结劳务派遣协议次日起,劳动者便拥有自主离职的权利:
本公司的相关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进而损害到您个人权益的情况;
并没有依照劳动合同承诺向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工作环境的现象;
未能依法履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
出现拖欠薪资的状况;
以及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到您合法权益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