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表明了每名劳动者都拥有关于休息与休假的基本权益,同时也需要承担起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职责。
此项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长上限为八小时、以及每周的正常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四十四小时的标准。
此外,用人单位有责任确保每位劳动者在每周至少能够得到一天的休息时间,这是每一位劳动者都应该享有的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