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职工因疾病需要向用人单位请假却未能得到批准,此时如果患者持有医生开具的病历证明,那么他(她)有权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获得适当的休息权利。
反之,倘若职工并未满足病假的相关规定,则不能擅自休假,否则将可能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失,因此他(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对于职工的病假请求,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其实际参与工作及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长短,给予最长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休养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