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了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亦有权选择主动辞去现有工作职务。
此种情况下,无需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即可决定辞职事宜,并且并非强制要求填写公司提供的辞职申请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便可在未经用人单位批准的情况下自行离开岗位。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而言,其仅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即可。
此外,用人单位有责任在劳动者离职时结算工资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