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月末辞去工作,那么贵司将会为您支付本月的相关
社会保险费用;
然而,对于下个月的此类支出,通常情况下,我们公司是无法提供帮助的。
在此,我们要提醒您,作为企业,应该自觉履行申报义务,按照规定及时、全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除非遇到
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否则不能延迟或减少这方面的开支。
若贵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进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有权要求贵司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补交或足额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