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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六个月能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六个月能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05-22 09:00:04 已帮助28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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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六个月能做伤残鉴定吗
关于工伤评残的问题,确实有些人误认为需要经过半年的时间才能进行,实际上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
工伤人员真正需要进行评残的时机,是在他们因工负伤并接受相应治疗之后,身体状况相对平稳,且出现了某些伤残特征,进而对其工作能力产生了影响的时候。
当然,具体的评残时间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职工遭受工伤时,一旦出现身体伤势相对稳定并且导致其劳动能力受到影响的情况,就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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