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进行工伤申报,必须准备以下资料:
首先是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其次需要提供明确的能够证明您与雇主之间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资料;
最后,还需要提供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您提交的工伤申报申请后,会从收到申请之日起的第6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本人以及您的近亲家属和您所在的工作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