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房签署契约一事,按手印并非必要程序,您可自由选择是否进行此项操作。
实际上,只要协议上有签署姓名或加盖印章的相关记录存在,即便没有进行手印确认,亦不会对契约的有效性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之规定,当双方当事人以合同书的形式签订合同时,自所有当事人均已签署姓名、加盖印章或按下指印的那一刻起,合同即告正式生效。
在此之前,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那么该合同同样具备法律约束力。
此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或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而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并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得到另一方的认可,那么该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