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贷尚未偿付完毕能否进行房屋销售的问题,其实是存在着一定条件约束的:
首先,若卖家具备还清贷款并解除抵押状态的经济实力,便应先行完成上述操作,之后方可展开相关的交易及产权转移手续;
其次,若卖家无力偿还剩余贷款,但买家却具有相应还款能力,则可通过友好协商,请买方向银行还款,进而展开后续的交易和产权过户流程;
最后,倘若买卖双方均无法承担此项义务,那么可以考虑寻求担保机构的帮助,请其代为偿还剩余贷款,待相关手续办理妥当后,再将款项支付给担保机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