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非全日制用工而言,其主要的薪资支付方式是按小时计算,而且雇员每天在同一用人单位所承受的工作时间,一般来说,不能超出四个小时,而他们的整个星期的工作时长,加起来也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一底线。
至于雇佣这些非全日制员工的用人单位,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准时、足额地将薪酬发放给相关的工作人员。
值得留意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非全日制员工的每小时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设定的每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模式的单位和劳工双方,双方都有权利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告知对方结束彼此之间的
劳动关系。
一旦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并不需要向非全日制劳工支付任何形式的
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
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