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
加班报酬乃是用人单位应尽之责,须按实际工作时间给予合理的费用补偿。
若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且不支付相应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发出命令,要求它们限期支付相应的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
经济损失补偿。
同时,我国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关于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损失补偿或
赔偿金等方面的争议,都归劳动
仲裁委员会受理。
此外,关于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性规定为一年,即自
当事人意识到或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但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由于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是没有一年期限的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