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将实施一项原则即扣除部分生育津贴。
这是因为在任何
劳动关系维持期间,作为用人单位,我们均需承担
代扣代缴职工
社会保险的责任与义务。
而劳动关系维持期囊括了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个人休息和休假的状况以及当用人单位需安排职工待岗休息时所涵盖的时间段。
伴随着这一前提条件,我们非常强调的一点便是职工必须依法参与
生育保险,且应由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生育保险费用的缴纳,而职工并不需要为生育保险费用支付分毫。《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
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