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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辞职,怕公司少给或者不给工资怎么处理

尊重员工之权益,依法享有薪酬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自开始录用职工之日起,就已与该职工建立了劳务关系并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大于一个月且不足一年内尚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将有权依照法律条文申请获得两倍的工资补偿。
同时,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付出了辛勤努力,用人单位便必须无条件地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绝不允许拖欠现象发生。
倘若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实行拖延或不足额给付等行为,劳动者可前往劳动监督大队进行合法投诉。
若此种投诉仍然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亦有权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最新修订: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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