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生育险曾有阶段性中断,但在产前、产后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阶段内进行续保并能
保证缴纳连续年限达到当地所规定的要求,便仍可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享受
生育保险福利,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
然而若在此过程中未能持续缴纳,甚至是在生育过程中出现了断缴情况,即视为不满足享有生育保险的资格,无法获得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
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