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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做完伤残鉴定后还没拿到赔偿钱能辞职吗

在遭遇工伤事故之后,尽管尚未领取到相关的赔偿费用,但只要您已经完成了伤残鉴定程序,那么即便是在此情况下选择离职,其本身并不会对您享有的工伤待遇造成任何影响。
因为工伤本应是发生在您的职业生涯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该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而这不因日后您的离职而受到丝毫影响。
若有单位未能按照国家法规向您发放工伤待遇,您有权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已决定离职的受伤害者而言,他们还有权享有一笔数额可观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最新修订: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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