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签署三年
雇佣合同但未完成全职工作年限的员工,通常情况下无需承担
违约责任,但在此基础上存在两种特殊情况:
1.倘若员工违反了服务期规定,应当依据契约约定向雇主支付相应罚款,且该款项的数额不应超过雇主为其提供的培训投资,而对于雇主因此要求员工支付的
违约金,也应当被严格控制在服务期尚未完全履行期间的培训费用总和之内。
2.对于负有保密职责的员工,雇主可以在
劳动合同或
保密协议中与之订立
竞业限制条款,同时约定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结束之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
劳动者经济补偿。
若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相关规定,则需依照双方约定向雇主支付违约罚款。
此外,根据中国
劳动法规定,员工可以提前30日内通过
书面形式通知雇主来
解除劳动合同;
处于
试用期中的员工如需离开,只需提前3天通知即可;
只有在经过双方协商同意的前提下,企业才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予以赔付。
然而,如果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就必须对由此给雇主带来的
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
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