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那家工厂搬走了哦,咱员工要是不想去新地方上班,其实不用自己辞职啦~依据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要是老板突然就给咱换了个工作地址还没提前告诉我们,那咱可是有权利直接提出辞职,然后找老板请求赔偿金滴!小可爱们啊,得学会多看看劳动法,这样遇到问题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呢。
再说一遍哈,工作场地发生变化,实际上也就等于劳动合同变卦了,如果我们打工仔不同意调整,根据法律是完全有权利拿回属于自己的补偿哒!如果公司耍赖不给补偿,我们还能去找当地的律师协会或者律师事务所有个免费的咨询呢。
所以说,要是公司提供的新工作地址与之前劳动合同约定的不符,我们是有权拒绝去工作的,这时候,公司就得按照咱工作的年限,一年陪偿一个月的工资给咱。
不过略微遗憾的说,每个地区的具体赔偿政策还是有点区别哒。《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