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劳动纠纷是可以找工会的。如果
劳动者认为企事业单位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请求工会代表本人去与企事业单位交涉,要求对方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如果企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
劳动法律、
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
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
女职工和
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八条
工会参加企业的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
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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