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深圳参保人员在外地住院,可以报销。参保人员在协议
医疗机构发生的
医疗费用,符合基本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凭结算票据、每日清单等到参保地
医保中心报销。
【法律依据内容】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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