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非只能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明确的终止时间,能让双方对合同存续有清晰预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终止时间,当符合特定情形,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合同,且未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时,就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为劳动者提供更稳定的职业保障。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工作完成为合同期限,适合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
3.建议用人单位在选择合同类型时,综合考虑工作性质、岗位需求等因素。劳动者也应了解不同合同类型的特点,在协商中维护自身权益,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