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用,建议协商解决,无果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2、
劳动者辞急工,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底薪百分之三十或者扣一个月的
工资加起来百分之三十都是
违法的,对于用人单位无故
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
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
赔偿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
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
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
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
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
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