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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打瞌睡被公司开除,我已在公司干了七年公司不赔钱怎么办

上班打瞌睡被公司开除,我已在公司干了七年公司不赔钱怎么办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3-02 07:11:01 已帮助1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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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打瞌睡被公司开除,我已在公司干了七年公司不赔钱怎么办
首先,先确定有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需要明确公司开除员工的赔偿是有一定前提的,并不是所有被开除的员工都能获得公司的赔偿。以下五种情形公司解除合约是合法的,不用给予赔偿。一是在试用期间确定不符合条件的;二是严重违反该公司相应的规章制度;三是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四是没有按时完成相应任务并造成重大损害的;五是在任期间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若是确定公司非法辞退员工,没有违法上述规定,只是因为公司业绩不好就要裁员的也是属于非法辞退员工。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给予相应资金补偿,工作时间每满一年的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其工作时间按照一年来进行计算;而工作时长不满六个月的,应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收入比用人单位高的,那么就按照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度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支付,要注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是有限定的。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前或者在其终止前一年内的平均工资,不是此时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雇员工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合法解雇,另一种是非法解雇。单位非法解雇职工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职工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合法解雇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赔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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